凛冬往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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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【正泰】黑与白》

意识流短打  2000+   第一人称

  

  

  

这年炎热逼仄的夏天,粘腻烦闷,午后的热浪惹得蝉鸣四起。

  

G.C.F,Golden Closet Filter,朋友带我来到一个摄影工作室。简约黑白灰的色调衬得这屋子尤为干净且不近人情,只有阳台外的那颗大树显得生机勃勃。

  

米色窗帘的一角随风高低浮动,清凉的微风从阳台穿过,再从窗户溜走。

  

那个男人穿着件干净的白色衬衫,随性地将袖口挽至小臂,暴露出手上繁杂的刺青。我想着应该是这间工作室的主人吧,毕竟一眼望过去就调性相符。

  

他看起来年龄不大,个子很高,听到朋友叫他“JK”。

  

我一直盯着那个男人的刺青看,很奇怪,说是繁杂,却乱中有序,一个接一个的图案,看似无关又很贴合的连接起来。

  

这里聚集了一些职业摄影师和摄影爱好者,是个不错的交流地。

  

六七个人的交谈声回荡在工作室内,我和他很聊得来,起初还以为他会像这间工作室的格调一样不近人情。

  

过了几个星期,朋友都没带我再去过那个工作室,在这座陌生的城市,除了那个朋友我就不认识什么人了。

  

朋友忙的时候,我只好独自拿着相机扫街,走到哪里算哪里吧。倒是拍到些不错的照片,又不知该和谁分享。

  

或许,我应该再去拜访一下那个工作室,后来我很庆幸自己做了这个决定。

  

后面那段时间,只要拍了任何让我满意的照片我总是会第一时间想到和他分享。我喜欢用胶片机,他也很乐意帮我冲洗照片,在这点上,我是有点过意不去的,只能用请他吃饭类似的事,来弥补一下我心里的小愧疚。

  

他的构图和光影总是能让我眼前一亮,也能马上解读出照片背后的我的理念,我认为,他就是我的知己。

  

他其实是个很有趣的人,喜欢说一些小孩子的玩笑话,经常惹得一群人哈哈大笑。有时候他也会一个人很沉闷地看着窗外发呆,看起来心事重重。

  

最让我欣赏的是,无论任何事情,他总能做得很好,他不仅办过个人画展,就连唱歌这种需要天赋的事,他也是一把好手,那位做音乐的朋友说,他拥有绝对音感。

  

他的嗓音纯净清澈,就像一汪干净的湖水,洗涤凡尘。音乐我不是很了解,只知道如果他是一名歌手,那么我将会成为他的狂热粉丝。

  

很可惜,对于唱歌这事,他有点害羞。

  

他在阳台抽烟,香烟在指尖燃烧,他额前的碎发被风撩起,烟雾氤氲四处游走。

  

“这会是什么味道?”我说香烟。

  

“要试试吗?”

  

好吧,在我被呛得直流泪之后就明白了,我不适合抽烟,但是我并不讨厌。

  

“嘿,JK”。

  

他茫然回头。

  

这台黑色的徕卡m6,底部刻着“thv”,是我的相机,我用它记下了关于那个男人的一幕幕。

  

我们总能穿越人群的目光,找到彼此,不知道我怎么了,在一个不大不小的屋子里,我的目光总是跟随着他,牵起心底的情愫。

  

我们四目相对,无言,只有眼底爱意翻涌。

  

不可说,不可得。

  

谁都不知道,当然,这谁都说不出口,我不知道我们这样是不是对的。可是我们明明爱得这么真切、这么浓烈,但世俗的束缚有点让我喘不过气来。

  

我举起相机,镜头里,他伏在台上安静地望着我,执着又无力,隐晦又热烈,大方又胆怯。

  

也只有我能读懂他眼里毫无掩饰的爱意,直到另外一个人的插话,他才收起情绪,像个没事人一样。

  

朋友说要庆祝我最后的单身之夜,在人群欢呼之时,我们只能在桌子底下牵着手,紧握着,希望这一刻便是永远。

  

我曾一度怀疑,或许错的是我,我就不该来到这个城市,以及这间工作室。

  

暗房里他朦胧的轮廓,充斥着我肺部的是他的气息,耳鬓厮磨,我们翻云覆雨,大汗淋漓。

  

看着我无名指上的戒指,我想我会很快离开这里,可是我一点也不期待离开。

  

我用尽全力去拥抱他,祈祷着时间再多一秒也好。

  

他问我要去哪里,我说不准,可能是马耳他,也可能是瑞典,或者是新西兰。

  

他没有挽留我,没有说要跟我一起走,他什么都没说,那天过后,我们天天都见面。

  

他喜欢穿白衬衫,偶尔会穿黑色T恤,本是鲜艳明媚的夏天,我的整个记忆里只剩下黑与白。

  

我跟他的穿衣风格真是两个极端,我更喜欢华丽复古的款式,他的衣柜里只有黑白灰。以至于我这段时间也买了许多白衬衫。

  

工作室里有一面留白的墙,他说留着后期也许会挂上满意的作品。

  

他是个很挑剔苛刻的人,说实话在这之前我想象不出什么样的作品才能令他满意。

  

不到两个月的时间,这面墙几乎满了,挂着的照片上是各种各样的我。

  

在楼顶天台,黄昏下的我;在海边散步,玩水嬉闹的我;换了新发型,得意洋洋的我……

  

还有我的眉眼,我的发梢,我的背影,我的脚踝,我的手臂……

  

这都是他眼中的我,他说要把我的样子永远地记下来。

  

朋友在调侃我,说现在你和JK的关系好到显得我就是个电灯泡。

  

我倒是很感谢这个朋友,如果不是他带我来到这里,可能我的人生也就这样平平无奇吧。

  

必须离开的日子将近,我感到很烦躁,第一次觉得夏天这么短暂,可我不得不这么做。人不都是这样吗,活在这世上可不是事事都能如愿的。

  

我没有留下我的住址,因为我需要去的地方太多了,而且并不会停留很久。只留了一串号码,倒希望他永远不会拨过来,我害怕自己会丢下一切奋不顾身的赶回来。

  

  

怪我没有妥善保存,也许是时间太久,久到已经记不清是离开之后的第几个夏天了,这张照片已经微微泛黄,我和他再也没有遇见过,后来我也没有去过那座城市。

  

那个只有黑与白的夏天永远留在了我的记忆里,像在石头上深深地刻着,沧田桑海,经久不变。


  完.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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